目前,我市办理身份证的人像信息采集方式只有现场拍照,基本是流水线作业,以“拍清楚”作为唯一标准,导致证件照普遍“颜值不高”。对办理者自带的照片,不论是否符合标准,一律不予接受。对已经持有但不满意,希望重新申领身份证的要求,也不予支持。不接受自带,不支持换新,群众拍一张“漂亮照片”、办一个“美丽证件”的合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。
虽然有关部门不接受,但是大多数单位的工作证、会员证、代表证等等还是接受自带照片的。在我市,这部分需求催生的专业证件照拍摄市场已经十分火爆,很多专业“工作室”“照相馆”等虽然拍摄价格已近百元,但还是需要提前多日预约。这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对拥有“美丽证件”的强烈愿望。
不接受自带照片,很重要的原因是担心自带的照片不符合规范的质量标准,不支持不满意重拍,很可能是担心工作量过大。面对群众的合理需求,不能怕麻烦,要在科学设定条件的基础上,强化服务意识,通过优化人像信息采集方式,实现既美丽又准确。为此建议:
1.支持不满意可换。目前,我市只支持到期换证和丢失补证,这单纯是为了保证证件正常使用。如果从群众的需求着眼该怎样做?2016年,陕西省公安机关发布了18项便民措施,其中有一项是“身份证照片嫌丑,可以申请换领”。建议我市借鉴。
2.改进人像采集方式。2015年开始,山东烟台和淄博等地推出身份证件人像采集自拍系统——“满意拍”。市民手拿遥控器,自己现场操作拍摄身份证照片,并进行证件预览,如果不满意,还可以重新拍,采集过程从“被动、合格”到“自主、满意”。
3.允许自带照片办证。2016年起上海市可以使用自带符合规定的证件照直接办理身份证,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规范,上海市当年认证了60多家社会照相馆,数量逐年增加。建议我市借鉴上海市的做法,对社会照相馆进行认证,在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,确保相片质量和人像的尺寸、角度、姿态、色彩等统一的基础上,允许百姓自带照片办证。
(作者为中山区政协委员、农工党党员,东港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师)